109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宣導」實施計畫家長宣導研習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38061號函暨本局109年8月25日新北教中字第1091622697號函辦理。
二、為讓各界能更了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宣導」,本次宣講內容以「108高中新課綱」、「108高職新課綱」、「學習歷程檔案」及「111學年度大學考招新方案」、「111學年度技專院校考招新方案」應有知能為主。
三、相關場次資訊如下: 本案協助學校及場次時間如下:
板橋高中:109年10月18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12時30分。
中和高中: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12時30分。
三民高中:1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12時30分。
講師:聘請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之校長或主任為主要宣講員。
活動方式及內容:現場以專題研習講座採開放方式參加,透過雙向溝通,讓學生及家長瞭解新課綱政策、學習歷程及大專院學考招新方案。
四、請貴校務必於將「家長宣導研習邀請通知單」發給國中9年級學生及高一新生每人1張,並於貴校網頁公告及鼓勵家長就近參加所屬各分區宣導場次,另請各宣導場次之場地負責學校,協助配合辦理本案宣導工作。
五、另請貴校協助統計學生家長報名人數,並於109年10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本局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相關場次參與人數,俾備製文宣手冊。
六、檢附本案「家長宣導研習邀請通知單」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