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轉知~教育部補充說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補課原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3527號函及109年2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21072號函辦理。
二、國民中小學停課課程之補課可採到校補課或線上補課方式辦理,惟學校宜及早事先規劃及備妥校內線上補課計畫,並應將線上補課計畫(含實施平臺、實施方式及對未能線上補課學生之相應學習措施等)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後,折抵到校補課時數,但仍應兼顧學生學習成效。爰請各校倘規劃線上補課計畫,應報本局核備方可實施。
三、檢附「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參考指引」1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
資訊設備及線上學習部分: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何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8422)。
高中部分:中等教育科楊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63)。
高職部分:技職教育科黃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52)。
國中部分:中等教育科徐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70)。
國小部分:國小教育科王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