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

108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新北市109年度校園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國高中職組)績效評比實施計畫
  1. 依據:「新北市環境教育中程計畫(107-110年度)」。
  2. 目標:
  1. 督導本市市立各級學校落實推動永續校園環境管理及環境教育,透過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2. 透過觀摩評選活動,了解各校推動環境教育的具體作法及教學方案,提供各校實務經驗交流。
  1.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教育部。
  2.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3. 承辦單位:新北市環境教育輔導團、新北市立二重國民中學。
  1.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均需繳交108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另學校可選擇是否願意參與實地複評。107~108年度獲特優學校(鶯歌國中、三重高中、豐珠國中小、三民高中),今年免參加評選且不列入競賽名單。
  2. 評比實施時間表:
階段 時間 配合項目 說明




 
4月10日前 成果上傳
 
  1. 各校針對「108年度校園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彙整相關內容後上傳至校網首頁(附件1),並將pdf檔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附件1~2)。
4月10日~
4月17日
成果審查
  1. 審查各校成果資料完整性。
4月20日~
4月24日
函知訪視名單
  1. 資料缺漏學校納入加強輔導訪視名單,訪視詳細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將另函通知。

5月6日~
5月20日
實地複評
  1. 函知實地複評學校(10校,含國中5校,高中職5校)相關時程。
2.邀集專家學者進行校園實地複評(評分表如附件3)。
6月底前 公告優勝學校
  1. 辦理複評會議,針對複評結果進行討論與確認。
  2. 確定優勝學校名單及獎項如下:高中職組特優1所、優選1所、佳作1所、入選2所;國中組特優1所、優選1所、佳作1所、入選2所,共10所(優勝項次得依委員會議決議調整)。



另函通知 頒獎及成果發表
  1. 擇期辦理頒獎。
  2. 邀請特優學校於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增能會議進行簡報分享。
  3. 邀請特優學校參與國家永續發展獎初選。
 
 
 
六、經費概算:由本局環境教育經費項下支應(略)。
七、得獎學校獎勵:
由本局頒發獎狀以資鼓勵,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辦理敘獎,各名次額度如下:
  1. 名次額度及獎勵:
獎項 國中組 高中職組
特優 1 1
優選 1 1
佳作 1 1
入選 2 2
合計 5 5
  1. 敘獎:
        1. 特優:獎狀一紙,主辦人員1人記功1次,餘有功人員5人各嘉獎2次。
        2. 優選:獎狀一紙,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餘有功人員5人各嘉獎1次。
        3. 佳作:獎狀一紙,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餘有功人員3人各嘉獎1次。
        4. 入選:獎狀一紙,主辦人員1人嘉獎1次,餘有功人員3人各嘉獎1次。
  2. 禮卷:
        1. 特優:新臺幣2萬5,000元。
        2. 優選:新臺幣2萬元。
        3. 佳作:新臺幣1萬元。
        4. 入選:新臺幣5,000元。
           
八、承辦學校敘獎:
(一)校長: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5款第2目辦理重要計畫,成績優良,記嘉獎2次,函報本局辦理。
(二)有功人員: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6項第1款辦理各項表揚及評選工作:主辦人1人記功1次,協辦2人嘉獎2次,餘有功人員依報准名單嘉獎1次。
九、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