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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清除處理及宣導

主旨: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民眾使用後之口罩清除處理及宣導一案,請貴校轉知所屬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4月1日新北環維字第1090568557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
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製作宣導圖卡(附件1)並授權宣導使用,可逕至網址(https://reurl.cc/E72N2g)下載並使用於官網、社群網站、佈告欄或其他適當地點宣導。
四、另為減少口罩棄置地面情形,請加強校園環境清潔維護,並請貴校自行評估是否增設口罩收集桶或提高垃圾清理頻率,以維護環境衛生。

廢棄口罩處理